【收退費辦法】

新北市意秋幼兒園收退費標準 

    112.12.29公告

   *依據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辨法公告

  • 為避免歹徒覬覦,本園繳費系統採用超商、信用卡或合作金庫繳費
  • 繳費後請將第二聯交回學校存檔
  • 每月費用請於15日前繳交
  • 本園收費項目為學費、雜費 (以學期為基準),月費(含材料、活動、點心、午餐費…等等,以月為單位收費)
  • 請假未超過一週以上之課程恕不補課。
  • 政府規定假日,如年假不得抵扣費用。
  • 每學年區分兩學期,每學期以6個月計。
  • 幼生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學費、雜費退費標準如下

         ♦雜費會扣除教材費3500元,教材費就讀即不退費。

  1.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,表明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  2. 入學後未逾兩個月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  3. 入學後逾兩個月,未逾四個月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  4. 入學後逾四個月者,不予退費。
  •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需繳月費隔月退還未上課日餐點費150元/日:
  1. 幼兒因故請假,於請假日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實際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
  2. 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強制停課,幼兒於停課期間配合停課。
  3.  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含例假日連續五日以上

      ♦前三項之退款,採下個月的月費中扣除。